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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种企如何做大做强?隆平高科:建两座“大楼”和一群“别墅”

种业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于去年8月印发《关于扶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研发能力、产业带动能力、国际竞争力的“航母型”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专业化平台企业,加快形成优势种业企业集群。

企业在此机遇下如何进一步成长?在4月1日开幕的2023中国种子大会暨南繁硅谷论坛上,中国种业龙头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隆平高科”,000998)总裁马德华表示,隆平高科的策略是建两座“大楼”和建“别墅”共同开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里的两座“大楼”即隆平高科的杂交水稻和玉米,“别墅”则是包括蔬菜、食葵、谷子等小作物。“我们的基础盘很好,水稻、玉米、蔬菜在国内的市场份额都是第一的,那么再建一些‘别墅群’,也就是小的作物,我们把大的品种整合到两座‘大楼’里面去,小的作物就慢慢地让它发展得很好。”马德华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时进一步表示,这些“别墅”,它们都自己有研发能力,系育繁推一体化企业。

实际上,从隆平高科发展历程来看,其成立时即以水稻、辣椒业务起步。过去的几年时间里,隆平高科陆续并购了德瑞特、河北巡天、三瑞农科等优秀的蔬菜、谷子、食葵等产业主体,希望打造一批小而美、专而精的“隐形冠军”。未来这仍然是企业并购的方向之一,构建公司新的增长点。

隆平高科于1999年成立,2000年上市,是由袁隆平院士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现代种业高科技集团,目前第一大股东为中信集团。该公司成立时以水稻、辣椒业务起步,由湖南省农科院作为第一大股东发起成立并实现上市。在2004年至2015年期间,新大新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也在这一期间成长为中国种业龙头企业。2016年至今,中信集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最终控制人为财政部。

“好品种是一家公司最核心的竞争力”

结合公司成立和成长背景,马德华表示,做大做强杂交稻是隆平高科责无旁贷的使命,而要进入世界前十甚至世界前五的种业巨头,“玉米必须做强,蔬菜也必须做好。”

尤其在提到蔬菜时,马德华援引相关数据强调,在中国种业各作物占比中,市场份额最大的是蔬菜、瓜果,占到全国种业的24%,玉米占到23%,杂交稻占到13%左右。“大家可能不太注意蔬菜,实际上现在看来蔬菜还是一个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行业,有好多公司是‘隐形冠军’,是这个行业里面值得关注的并购对象。”

马德华在论坛上表示,隆平高科在明确上述大楼、别墅建设思路并举同时,也确定了变革与整合扩张两大基调。变革包括杂交技术向生物技术变革、运营变革以及人才与激励变革。

“我们在水稻方面优势非常明显,在不断扩大国内优势的同时在国际上进行扩张。”马德华提到,尤其在2016年以后,隆平高科在国际上开展了一轮较为激进的扩张,从而在巴基斯坦、菲律宾创下了较好的市场份额。

而在过去的2022年,隆平高科进行了一项较大的动作,即构建水稻事业部,包括亚华水稻事业部、隆平水稻事业部、海外种子事业部。“这样的话就把隆平高科内部竞争的格局做了非常大的调整,既有业务扩张弥补短板,也把隆平高科发展的速度稳下来了。”马德华表示。

而对于另一座“高楼”玉米,隆平高科在2015年之前即进行了国内国外布局,“2016年又并购了陶氏巴西玉米业务,过去几年里面发展非常好,特别是在2022年销售收入达到了40个亿,在巴西排在前三位,市场份额达到20%。最重要的是我们获得了当地优秀的种质资源,陆续引到中国,这是对中国玉米,特别对隆平高科的玉米发展非常大的一个补强。”随后的2018年,隆平高科继续并购了北京创联种业,“在黄淮海的实力进一步的增强。”

在马德华看来,构建先进的创新体系是产业稳定发展的基础,而创新基础三要素总结为育种家思维、种质资源和技术能力。

“好品种是一个公司最核心的竞争力,没有之一。如何能够获得好品种?我认为有三个方面,第一就是育种家的思维。”马德华在论坛上尤其就第一点表示,全国育种专家可能上万,但就某种作物而言,真正有重大价值的专家可能就有十几位,小作物可能只有几位,“这些育种家的头脑是否能够洞察未来的5年甚至10年产业发展的方向”,这一点至关重要。

“企业是创新和整合的主体”

“企业是创新和整合的主体,这是毫无疑问的。”马德华对澎湃新闻记者强调。

马德华在论坛上也提及,“我经常在想,中国实施种业振兴10年以后、20年以后的情况会是什么样?一定会有5家、也可能是10家国际的大公司,一定是企业为主体的种业振兴。”

他进一步补充道,“中国的科研院所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面积累的人才、资源、技术是一定不能被低估的。”而隆平高科过去几年积累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即是,“对外合作中遵守互信互利的原则,把这些资源并入到企业里面去。”

马德华同时认为,过去中国种业的科研创新主要在事业单位,未来会发生变化。“我本人的判断是,未来的基础研究在科研院所,而育种这样的应用研究和品种一定在企业,所以合作攻关,资源、人才、平台共享,产业化成果互惠,这是未来我们种业振兴的最根本的路径。”

马德华同样也谈到当天论坛上其他多位嘉宾提及的一点,即国内种业行业集中度低、企业总体数量多而实力不足。截至目前,国内种子企业数量仍呈上升态势,总体超过7000家。

“这样的情况肯定不会持久。”马德华认为,“我们可以预想在未来,小的企业,以及没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它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而那些有技术有资本的企业会‘强者恒强’。”

他同时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对上述这样的行业洗牌而言,“现阶段知识产权保护是最重要的利好,没有之一,没有创新能力的公司就会消失,这是很大的一件事。”

实际上,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净化种业市场也是《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五大行动之一。值得关注的是,就在当天的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还现场发布了第三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过去的一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已审理了一大批种业知识产权案件。在2021年9月和2022年3月分别发布第一批和第二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各10件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严格筛选,确定了第三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典型案例共15件,其中民事案例13件,行政案例1件,刑事案例1件。案例所涉植物品种涵盖面较广,既有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的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也有西葫芦、猕猴桃、柑橘等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蔬菜、果树作物。

“这个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我相信对中国种业的促进是超出大家想象的。”马德华认为,中国种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一定会有一个本质的改变,“而只有做好了知识产权保护,大家才会更积极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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