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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一审获刑两年六个月 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021年10月18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郭美美,本名郭美玲,1991年6月15日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市,网络炫富女之一。 2011年6月,郭美美曾在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炫富而受关注。2014年7月9日,北京警方抓获正在参与网络赌球的郭美美,郭美美对网络赌球供认不讳。8月20日,郭美美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此案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9月10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案。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2019年7月13日,郭美美为期5年刑满释放。

2021年3月11日,上海警方破获制销添加违禁成分减肥类食品案,郭美美涉案被抓 。4月1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对郭美美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8月13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标签: 郭美美 有害食品罪 有毒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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